关于暂停2022年“三月三明山民俗活动”的通告
2022-03-30 16:00:0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芷江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明毅 汪大庆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2433

关于暂停2022年“三月三明山民俗活动”的

通       

为落实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,严防“三月三”期间明山人员聚集引发疫情风险、森林火险和安全事故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、国务院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∶

一、疫情防控期间,暂停2022年“三月三明山民俗活动”,明山观等宗教场所要严格执行“两个暂停”的规定,即暂停对外开放、暂停集体宗教活动。

二、4月2日至4日(农历三月初二、初三、初四)每日6:00-16:30,由县交通运输、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和有关乡镇对 明山各区域路口实行交通管制和人员管控。在芷江职业中专、蟒塘溪三岔路口、明山山脚三岔路口、三道坑及牛牯坪方向三岔路口和南天门、明山观景台等处设置管控点,对人员和车辆进行管控。

三、“三月三”管控期间,除过往的临近乡村群众、当地群众和安全维稳管控等工作人员外,其他人员不得过往明山;除明山观管理人员和安全维稳管控等工作人员外,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明山观。县内所有公职人员除因公务需要外,一律不得前往明山开展活动,同时要劝导家属在管控期间不前往明山。

四、“三月三”管控期间,除公务执勤车、当地客运班车和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车外,其他车辆不得在明山交通管制区域通行。

五、“三月三”管控期间,不得在明山山脚到明山观的沿途摆摊设担、燃放烟花爆竹、焚烧纸钱香烛和做商业宣传。

六、违反本通告规定、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,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,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新冠肺炎

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 

2022 年 3 月 30 日

责编:明毅 汪大庆

来源:芷江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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